联系电话:0757-22209028
公司传真:0757-22209032
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
路23号10楼1001室(新旺力商夏)
2019-03-22
项目名称 | 勒流街道龙眼村七队人行拱桥工程 | 公 告 号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民委员会 | 工程地址 | 顺德区勒流街道 |
公告时间 | 2019年3月 22 日 | ||
工程概况 | 本工程为勒流街道龙眼村七队人行拱桥工程,位于勒流街道龙眼村,龙眼湿地公园西侧,为配合湿地公园与河涌西岸道路需建设人行桥,桥跨为1-6m,桥面总宽4.1m,净宽3.5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桥涵拱主体混凝土浇筑,桥面装饰,石质栏杆制安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概算 | 约46万元 | ||
报名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 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交〔2014〕318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已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并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5、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
工 期 | 60日历天 | 联 系 人 | 廖先生 杨先生 |
购买标书地点 |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 联系电话 | 0757-25533379、26369666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9年 3月 26日 | ||
备 注 | 1、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300元)以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分行营业部,户名:付于惠,帐号:6228461450011441516,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领取报名回执原件、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收据。发票须在开标后二十天内投标人凭收据到招标代理处换取。收标时,投标人必须凭报名回执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光盘;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关于本企业“基本信息”及“城市道路诚信等级”等信息的网页打印页; 以上资料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除外)放于同一文件袋,于收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无须封装,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企业资质有效情况将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3、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页(http://www.shunde.gov.cn/ggzy/)、勒流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4、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二选一法(即简单平均值法或合理低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