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股份合作经济社变配电工程澄清修改通知(01)

2024-12-17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股份合作经济社变配电工程

澄清修改通知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工程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备注内容第4.1款修改为:

   4.1 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打印件(或复印件),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调整,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版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通知附件)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中不涉及上述内容的其余内容不变。

  4、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