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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本招标项目苏溪田心塘公园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苏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村居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85(万元),工期:6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1年。
本工程为苏溪田心塘公园,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苏溪社区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园建工程:田心塘公园:河面开挖淤泥;栈道桥、土建装饰部分;公园地面铺装麻石、浇筑路缘石部分;北方贴心公园:地面铺装麻石,砌筑围墙、铺三色砖条,摆设石桌凳等;南方贴心公园:地面铺装麻石,拆除及修复座位,修复凉亭,摆设健身器材等;(2)绿化工程:种植水生植物;(3)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部分、室外路灯部分、鱼塘潜水泵部分。
具体做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3.1.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2.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2.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0 年5月至2020 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3 诚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4 其他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4.2 除上述中央企业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属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单位参加了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的,应在开标会议的确认入围中标人名单环节,商议确定只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加投标。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审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就前述资料提供相应原件,以备核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在 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新旺力商厦10楼。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 一 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若非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须同时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17000.00 元。
7.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sdtuoxin.com/)上发布。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龙江镇政务网、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本次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简单平均值法。
9.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苏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57-23882200
地 址:龙江镇
邮 编:5283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57-22209030
传 真:0757-2220906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十楼
邮 编:528300
2、建议投标人只委派一人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后可自行离场。